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》(银监办发[2017]113号)第十条要求: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,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于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将事件的起因、目前的状态、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采取的措施向公众进行披露。
重大事项 | 变更状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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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| 无 |
从业机构受到刑事处罚 | 无 |
从业机构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| 无 |
重大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| 无 |
实际控制人与持股 5%以上的股东、董事、 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 |
董事、监事变更:无 高级管理 人员变更:无 |
实际控制人与持股 5%以上的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 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、仲裁事项或者重 大行政处罚 |
无 |
存在欺诈、损害出借人利益等其他影响网贷机构经营活动的重大事项 | 无 |
业务类型 | 资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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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注册 | 免费 |
第三方支付托管 | 免费 |
回款到账 | 免费 |
充值 | 免费 |
提现 | 免费 |
投资 | 免费 |
逾期罚款 | 借款人未按规定时间还款,平台将从逾期当日开始按 照逾期本息总额计算罚息,罚息总额 = 逾期本息×罚 息利率(万分之六) × 逾期天数。 |